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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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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63號(97年7月份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7年8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7)新聞發布第163號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97年7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同意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許可經營以外幣收付之非投資型人身保險業務及以該保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業務。
二、同意中華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申請擔任境外基金機構之國內受委任機構,於國內辦理向特定人私募境外基金業務。
三、指定銀行採負面表列方式函報開辦新種外匯業務:
玉山商業銀行:新臺幣定期存款連結外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選擇權之組合式產品業務。
四、核准荷蘭銀行內湖、竹北、台南、北高雄分行,兆豐銀行金門分行,渣打國際銀行內湖、台南分行,台銀台南創新園區、嘉北分行,大眾銀行屏東分行,中信託銀行龍江、民生、重慶、迴龍、五甲分行,玉山銀行南土城分行,國泰世華銀行光華、竹科分行等18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97年7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286家,其中本國銀行1,196家(包括總行36家,分行1,160家),外商銀行90家。97年7月份,核准國泰世華銀行華山分行等7家銀行為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簡易外匯銀行。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108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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