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120號(修正「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 )
<網址:http://www.cbc.gov.tw> (95)新聞發布第120號
修正「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
為配合發展國內外幣計價期貨市場及放寬結匯規定,本行將於本(7)月7 日修正發布「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次: 一、國人得以新臺幣從事國內外幣計價期貨交易 為方便國人從事國內外幣計價期貨交易,其需繳交之外幣保證金,除以自有外匯繳付外,亦得以新臺幣繳交期貨商,委由期貨商代為結匯外幣繳付,結匯金額不計入期貨商或委託人當年累積結匯金額。原授權期貨經理事業代 委託人辦理保證金結匯之規定已無繼續維持之必要,故予刪除。 二、放寬國內慈善公益團體從事國際人道援助結匯規定 國內慈善公益團體從事國際人道援助結匯,得隨時逕憑主管機關相關核准函件辦理,結匯金額不計入其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三、放寬赴大陸地區觀光旅行之匯款限制 除個人及旅遊業者外,法人或團體亦可辦理赴大陸地區觀光旅行匯款。
附檔 [ DOC檔案 ]附檔 [ DOC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