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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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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07號(發行91年度甲類第1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1/01/15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1年 1月15日
中央銀行受財政部委託,公告定於 91年 1月18日發行91年度甲類第1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新臺幣 300.00億元之登錄公債,償還期限為 2年,自發行日起,每一年付息一次;期滿本金一次還清。
經於 91年 1月15日標售,開標結果如次:
一、標售結果
(一)公告發行額: 300.00億元。
(二)實際發行額: 300.00億元。
(三)票面利率:以百分之0.一二五為級距,依競標得標加權平均利率,最接近且較低之數,年息百分之2.2500訂定。
(四)競標部分:(按投標利率由低至高順序決標)
   公告發行額:新臺幣 210.00億元。
   實際發行額:新臺幣 210.00億元。
   投標總額:新臺幣1,193.50億元。
   得標總額:新臺幣 210.00億元。
最低得標利率:年息百分之  2.2200。
最高得標利率:年息百分之  2.3050。
(最低得標價格相同者因餘額不足分配,各按投標金額百分之75.000分配)。
得標加權平均利率:年息百分之  2.2770。
(五)非競標部分:(依競標得標之加權平均利率發售)。
公告發行額:新臺幣  90.00億元。
實際發行額:新臺幣  90.00億元。
1.公告提供申購數額:新臺幣 84.00億元。
  申購總額:新臺幣 3,752.50億元。
  實際分配總額:新臺幣 84.00億元。
 (除分配金額超過上限者外,餘各按申購金額百分之 2.238分配)
2.委託郵局代售數額:新臺幣 6.00億元。
二、本期公債加權平均得標利率為 2.2770%,較上期(20年期)公債加權平均得標利率 3.9600%為低;得標高低利率差為 0.085個百分點,高於上期之0.078個百分點。
三、本期公債投標情形,競標部分投標倍數為 5.68 ,高於上期之 2.56;非競標部分申購倍數為 44.67 ,高於上期之 13.55。
四、本期公債得標行業別比重為,銀行業佔 10.05%,證券業占 48.03%,信託業占0.68%,票券業占 41.23%,保險業占 0.01%,較上期(銀行業占 42.81%,證券業占 26.04%,信託業占 0.38%,票券業占 19.87%,保險業占10.90%),銀行業比重減少,證券業比重增加,信託業比重增加,票券業比重增加,保險業比重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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