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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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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參考資料(二千億優惠房貸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1/02/06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參考資料 91年2月6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壹、 夫妻間、二親等買賣房屋是否適用優惠貸款及民眾不諳規定致重複融資問題
央行於89年8月依據行政院政務會談決議,為提振國內傳統產業,並減輕國內民眾購置住宅利息負擔,辦理「20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90年8月增撥2000億元,合計4000億元),開辦以來民眾反應熱烈。但因涉及包括夫妻間、二親等買賣房屋是否適用及民眾不諳規定致重複融資問題,引發若干疑慮,茲提供說明如下:
一、 夫妻間、二親等買賣房屋是否適用
(一) 依據「20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之問與答」第14問規定,民眾申貸該項專案貸款,如房屋過戶登記之原因非為買賣(或拍賣)取得,而係以贈與、繼承或交換等原因取得者,不適用該優惠專案。另查遺產贈與稅法第五條第六項規定,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視同贈與,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
(二) 由於二親等以內親屬間或夫妻間之房屋買賣案件,有別於與第三人間財物之移轉,故二親等以內親屬間或夫妻間之一方雖以買賣方式將房屋過戶予另一方,與前開專案貸款之宗旨未必能盡相符。為貫徹政策宗旨,應採較嚴謹之作法,並增加提供下列文件以為佐證:
(1) 必須由借款人書明以「買賣」方式交易之理由。
(2) 檢具房地買賣契約書影本並經核對與正本相符。
(3) 提出房地買賣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
(4) 切結嗣後如經查證該房地買賣不確實,同意由承辦金融機構取消優惠貸款資格,並追溯自撥付貸款之日起改按承辦金融機構一般購屋貸款利率計息。
二、 有關重複融資問題
(一) 由於本優惠購屋專案涉及國庫補貼,資源有限,民眾申貸利率係按郵政儲金匯業局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目前為年率2.875%)加1%計算機動調整,政府則固定補貼年率0.85%,故借款人實際支付利率目前為年率3.025%(即2.875%+1%-0.85%)。依據「20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問與答」第一問規定:申貸者每人限購一戶。違反者,將取消其借款資格;且借得之所有款項,追溯自貸款日起,改按承辦金融機構一般購屋貸款利率計息。另第15問規定申貸時應檢具文件包括未重複借款之切結書等。
邇來本專案經理銀行臺灣土地銀行,查獲多起重複融資案件,民眾申訴申貸時未詳加閱讀切結書規定,或銀行未告知內容,甚至有誤導情形發生,故民眾申貸時應確實知悉切結書內容再簽名,而銀行承辦人員亦應確實告之並依規定辦理,以避免糾紛。一年多來,央行經由媒體將寬鬆貨幣政策資訊傳達給社會大眾,同時也從媒體的報導,得知社會大眾及金融市場的反映。央行非常感謝媒體這種促進央行與社會大眾雙向溝通的中介角色。
貳、 更新主要銀行處理新舊房貸措施一覽表
為維護消費者權益,本行已蒐集主要銀行目前處理新舊房貸措施之更新資料(詳如附表),以供消費者查閱。
  見附表[DOC檔][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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