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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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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71號(發行財91-1期國庫券)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1/05/02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1年 5月 2日
中央銀行受財政部委託,公告定於 91年 5月 3日發行財91-1 期364天期國庫券計新臺幣 300.00億元,期滿本息一次還清。經於 91年 5月 2日標售,開標結果如次:
一、標售結果(按投標利率由低至高順序決標)
公告發行額:新臺幣 300.00億元。
實際發行額:新臺幣 300.00億元。
貼現率:年息百分之 2.560(依全部得標者所投最高利率定)。
發行價格:每萬元新臺幣 9,744.70元。
投標總額:新臺幣 424.50億元。
得標總額:新臺幣 300.00億元。
得標者最低投標利率:年息百分之 2.400。
得標者最高投標利率:年息百分之 2.560。
得標者加權平均投標利率:年息百分之 2.518。
二、本期國庫券得標者加權平均投標利率為 2.518%,較上期(財90-4 期273天期)國庫券得標者加權平均投標利率 2.343%為高;得標者投標利率高低利差為 0.160個百分點,高於上期之 0.111個百分點。
三、本期國庫券投標情形,投標倍數為 1.41,低於上期之 2.00。
四、本期國庫券得標行業別比重為:銀行業占 84.83%,保險業占 0.00%,信託業占0.00%,票券業占 15.17%,與上期(銀行業占 86.83%,保險業占 0.00%,信託業占 0.00%,票券業占 13.17%)比較,銀行業比重減少,保險業比重不變,信託業比重不變,票券業比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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