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保衛金檢大權,央行有意翻案」一節,與事實不符
報載「保衛金檢大權,央行有意翻案」一節,與事實不符本行日前提供媒體有關本行與東南亞中央銀
行總裁聯合會(SEACEN)合辦「金融監理制度研討會」相關資料,其中提及:就中央銀行應否參與
金融監理工作方面,依據與會各國代表提供資料顯示,目前由中央銀行擔負金融監理工作者,仍屬多
數;以及金融監理權限由中央銀行移轉至單一金融監理機構之韓國與英國,其中央銀行均面臨「如何
取得必要資訊」之問題。該資料僅係本行彙整研討會相關訊息,供媒體參考;惟某報昨(四)日據以
報導「面對我國金融監理制度走向一元化的趨勢,央行似乎有意在新政府成立後尋求翻案的可能」。
此項報導與事實不符。
我國金融監理制度之改革,行政院已決定將成立「金融監理委員會或總署」,統合金融發展政策及監
理事權。配合此一政策,本行函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之「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
第三十八條有關本行金融檢查權之規定,已作修正。未來本行不再進行一般性的金融檢查,惟為了取
得必要資訊,本行仍將保留對貨幣、信用、外匯政策有關之專案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