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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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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68號(四千五百億傳統產業專案貸款相關事宜)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4/13新聞稿 中央銀行(財政部)聯合新聞稿 九十年四月十三日
  一、 政府為提振傳統產業,於上(八十九)年十月財經小組會議決議辦理四千五百億元傳統產業貸款,截至本(四)月六日,計已受理一五、五九六件,金額一、五一七億元,撥款一四、三八一件,金額一、三○二億元。
二、 為落實該專案政策,相關政府財經部門、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及中小企業聯合輔導中心去年年底以來已密集全省走透透,舉辦提升產業競爭力服務團巡迴服務列車及說明會,加強宣導,落實推動,並提供銀行與企業間之溝通管道。
三、 為確實掌握銀行辦理績效,中央銀行及財政部均按週統計瞭解各銀行辦理情形,除對辦理成效較差之銀行督促積極辦理外,並針對問題所在,邀集相關單位協商解決。
四、 針對四、五00億元專案貸款中一、五00億元部分,原屬行政院開發基金、經建會中長期資金等各項專案貸款所剩餘額度組成,推動較為不易,為提高本專案成效,中央銀行與財政部協商後,已決定針對三、000億元部分重新調整部分承辦銀行額度,並新增承辦銀行十一家,其調整後各銀行額度。
五、 另鑒於本專案重點,係以保證機制協助傳統產業取得資金,政府承諾充實信保基金七十五億元,供其辦理中小企業部分七五0億元之融資保證;另由中美基金提撥二十八億元支應非中小企業二八0億元之融資保證。為促使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加強辦理融資保證,以分擔銀行授信風險,中央銀行與財政部已洽該基金同意放寬相關承保條件、成數限制(資本支出最高做到八成;週轉性支出做到七成)及簡化相關作業流程。
六、 此外,於上年八月推出之三、二00億元優惠房貸,截至目前,歷時八個月已撥款八二、八0一件,金額一、七九八億元,平均每個月撥款二二五億元,相較於八十八年元月推出之一、五00億元優惠房貸,歷時十個月,平均每月撥款一五0億元,更具成效。
見附表[DOC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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