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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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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19號(人民幣尚不得在臺灣地區買賣、兌換或進行其他交易)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93年7月12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根據財政部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發布「民眾攜帶人民幣入出境限額規定」時強調:「依據兩岸條例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兩岸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前,人民幣在臺灣地區之管理並未準用管理外匯條例有關規定,故在兩岸簽訂雙邊貨幣清算協定前,人民幣不得在臺灣地區買賣、兌換或進行其他交易」。

目前已開放旅客攜帶人民幣入出境,至於人民幣兌換問題,央行刻正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研擬人民幣在臺兌換問題,在相關措施公佈前,希望民眾能遵守法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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