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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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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06號(民眾存入五十元雙色幣,被截留偽幣逾千元之情事,經查證後並無此事)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3/06/25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3年6月2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五十元雙色幣流通使用至本年6月30日止
為提昇硬幣防偽功能,本行於91年4月發行新版五十元幣,逐步收回舊版五十元雙色幣,並規定雙色幣流通使用期限為本(93)年6月30日止,請持有人儘速至各金融機構兌換,7月1日起,則仍可向各地臺灣銀行兌換,屆時市面上將全面使用新版五十元幣。有關新版五十元流通幣之主要防偽功能如下:(1)隱藏圖案—背面正中央圓形圖案內,向左、右各轉15度角檢視,可清楚浮現「五十」及「50」字樣;(2)幣邊滾字—共有四段「NT$50◇」字樣,呈正、反順序排列在絲狀幣邊中間。民眾可掌握「轉一轉」、「看一看」之要訣,予以辨識。
近日外傳「民眾存入五十元雙色幣,被截留偽幣逾千元」之情事,本行立刻派員瞭解,經查證後並無此事。偽造券幣依刑法第200條規定,應沒收之,本行為方便並保障民眾權益,訂定「金融機構處理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辦法」,各金融機構發現可疑之券幣,均應填報「截留偽造變造仿造新臺幣券幣通報單」,連同偽券幣送繳本行,本行並派專人逐一檢視;如係真鈔(幣)誤判,本行發行局則依通報單所載持有人姓名、地址,檢還等額券幣。本行謹再籲請民眾,如所持券幣遭截留者,務必填載姓名、地址並妥善保存該通報單(第二聯),以利本行檢還券幣時,赴金融機構洽領,保障自身權益。
為防阻偽造券幣,打擊不法,維護交易秩序,本行已函請檢、警、調等單位,就偽造券幣加強怖線查緝工作;惟仍需民眾協助,如發現製造、使用偽券(幣)情事,請儘速向檢調單位檢舉,因而破案者,本行將發給檢舉人破案獎金。檢舉電話:
刑事警察局-(02)27652122~6,調查局-(02)29112241轉3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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