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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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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參考資料(金融機構不得發布不實資訊扭曲市場正常機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9/15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參考資料 90年9月1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金融機構不得發布不實資訊扭曲市場正常機能
銀行、證券公司或投資機構研究部門分析師的主要工作,就是調查及分析特定證券、公司或產業,寫成研究報告,並做出投資建議。理論上,研究部門發布的研究報告須客觀且具獨立性,不可為了其他部門或個人利益而發布不實之資訊。但金融機構的投資部門準備推動某上市公司承銷案時,研究部門分析師可能就會面臨研究報告內容是否要與現實妥協的衝突。
針對上述利益衝突,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要求業界提出自律規範,如(1)金融機構研究部門須以投資人及市場利益為優先考量,儘可能提高分析師研究報告的可信度及有用性;(2)證券交易所須制訂有關利益衝突的規範,例如證券公司發布某企業之研究報告時,須揭露彼此是否有財務往來、持股或承銷關係等相關細節;(3)金融機構研究、交易及承銷等部門間須設立防火牆,以防止內線交易的發生。
最近一些國際大型金融機構因發布不實資訊,造成投資人損失,而遭到當地主管機關的處罰。以下分別敘述日本
ING Barings Securities Japan Ltd.、日本Goldman Sachs(Japan)Ltd.與印度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等三個案例。
日本ING Barings Securities Japan Ltd.於二OO一年五月發布一份研究報告,建議投資人對Daiwa Bank股票之投資方式由「持有」改變為「賣出」;且在研究報告中,將Daiwa Bank財務數據印錯,以致嚴重扭曲投資人的決策。此外,金融廳尚發現在該研究報告對外發布前,ING Barings交易員已出售二十五萬張Daiwa Bank股票,並在五日後買回相同數量,賺取不少差價;顯示ING Barings內部控管鬆散,無法防止交易員可能會不當運用研究部門的資訊。
日本Goldman Sachs(Japan)Ltd.在網路認股權證的報價系統上,輸入錯誤的交易買價,扭曲市場正常價格,而遭到來自財政部及金融廳的嚴厲處分。
印度Credit Suiss First Boston二OO一年三月與幾家印度證券公司共同協助市場大戶大量賣出幾家科技及媒體上市公司股票,造成整個印度股票市場重挫。印度證券交易所於四月十八日表示,已蒐獲該公司進行違法交易的明確證據,嚴重扭曲上市公司股票價格,故勒令該公司證券經紀部門於四月三十日聽證會前暫時停止營業,也是首家在印度被勒令停業的外國券商。
今年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紐約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及全國證券自營商公會均就金融機構為首次公開上市公司承銷股票時,是否有對某些特定投資人分配較多股票,而該等投資人於事後支付較多佣金予金融機構以作為回饋,展開調查。
另德國證券交易所表示,將針對有關股票首次公開上市的資訊品質及實務的缺失,在二OO二年中提出資本市場最佳實務規範,包括強化公開說明書的品質,並對股票首次公開上市前後一段期間,研究報告的分配通路有所限制。
金融機構不僅是國家金融體系的樞紐,且對該國政治、經濟及社會均有重大影響力。良好的信譽是金融機構永續經營的重要條件之一,故金融機構營運政策須秉持高尚的道德標準,重視投資人、客戶與整體市場的利益;切不可為一己之私,運用職務上的便利,做出一些違法的事情。東窗事發的後果,不僅會遭到來自主管機關的懲罰;而商譽受損,更是無法用金錢來彌補。
參考資料:
1. "SIA Endorses Best Practices, to Ensure Ongoing Integrity of Research", Securities Industry Association, Press Release, June 12, 2001.
2. "How can Analysts Maintain Their Independence", Speech by SEC Acting Chairman Laura D. Unger at the School of Law of Northwestern University, April 19, 2001.
3. 德國證券交易所2001年8月29日發布"Neuer Markt Report"的新聞稿.
4. 金融產業週報(編號900902),張明寬編撰.
5. 華爾街日報、金融時報、路透社電訊、彭博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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