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參考資料(美國對於解除企業活存及法定準備金不得計息之進展與政策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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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對於解除企業活存及法定準備金不得計息之進展與政策意涵
一、美國企業支票帳戶自由化法
美國眾議院於2003年4月通過「企業支票帳戶自由化法」(Business Checking Freedom Act of 2003),刻正送交參議院審議中,由於該法已歷經長達數年的公開討論,預料亦可獲參議院同意通過。該法實施後,對於金融機構的最主要影響,在於允許存款貨幣機構對企業活存帳戶(business demand deposits)付息,而聯邦準備體系(Fed)亦可對各銀行存放在各地區聯邦準備銀行之準備金支付利息。同時,該法亦修正了聯邦準備法第十九條條文,賦予Fed在調整銀行準備率時更大的彈性,將成為美國準備金制度近來之主要變革。
二、法案內容
「企業支票帳戶自由化法」內容主要包括兩部分,一為解除商業銀行不得對企業活存帳戶支付利息的限制,並將銀行每月可將客戶的存款,在儲蓄存款(savings account)與其他交易性帳戶(transaction account)間移轉的最高次數由6次放寬至24次。另一部分則係允許聯邦準備銀行以不超出市場短期利率之水準,每季對法定準備金支付利息,並將聯邦準備法第十九條中,較小額交易性存款的存款準備率為3%的規定放寬為不得超出3%,最低可為0%;較大額交易性存款之存款準備率須介於8%-14%區間的規定,亦被放寬為0%-14%。
三、立法原因
推動美國國會進行此項立法的原因,可歸因於在現行資金自由流動的環境下,保護小型銀行及消費大眾權益的立法意旨已淡化。而大型銀行針對各項付息限制所發展出的因應作法,不僅對中小型銀行產生更大的競爭壓力,更使得主管機關對銀行業者的管理程序複雜化,且不利於Fed的準備金政策操作。
Fed在執行貨幣政策時,須藉由銀行存放在各地區聯邦準備銀行之準備金水位高低來影響聯邦資金利率,進一步影響金融市場利率。因此,Fed須掌握市場對於準備金的需求量,才能引導市場利率趨近其所設定的利率目標。然而,鑑於準備金並未付息,眾多存款貨幣機構皆極力減少其準備金的提存量,自1993年市場上推出個人存戶的帳戶移轉服務(sweep account)後,存放在Fed的法定準備金水位遽降幅度達70%,一旦聯邦資金市場持續萎縮,聯邦資金利率目標的重要性亦會相對降低,不利於Fed貨幣政策效力之傳遞。加上近年來,高達七成的銀行係全數利用庫存現金充當準備金,形成了準備金制度無法充分發揮功能的現象,Fed每日公開市場操作的複雜度因而增加。而近年來聯邦資金市場利率波動日增的現象,亦連帶使得貨幣市場利率波動加大,銀行、券商的資金調度風險上升。
四、對貨幣政策的影響
「企業支票帳戶自由化法」一旦付諸實施,有助於Fed的貨幣政策操作,強化貨幣政策效力的傳遞,亦可提高銀行的競爭力,降低對銀行資金來源及一般大眾資產選擇的扭曲,進而促進金融市場的運作效率。另外,此法放寬了Fed調整存款準備率的彈性,雖然Fed在短期內並無調整存款準備率的計畫,但更大的彈性能使得Fed在面對特別情況時有更佳的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