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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220號(健全資金回流機制)
中央銀行90/11/07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0年11月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央行為落實經發會有關「健全資金回流機制-企業大陸資金匯回可循環運用」之共識,自本(十一)月八日起,放寬凡經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備)赴海外投資之廠商,得以「關係企業往來」名義,向其海外子公司借入資金,並得於日後循環匯出,上述有關結匯均不受每年自由結匯額度(目前為五千萬美元)之限制,以便利廠商資金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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