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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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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208號(中央銀行與票券金融公司九十年稽核及業務主管聯繫會議新聞稿)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10/26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0年10月26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中央銀行與票券金融公司九十年稽核及業務主管聯繫會議新聞稿
為督促票券金融公司健全業務經營,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於九十年十月二十六日邀集所負責檢查之十五家票券金融公司稽核及業務主管,假本行第二大樓十一樓召開聯繫會議,會議由金檢處陳處長主持。
本次會議針對票券金融公司承銷買入商業本票利率偏離市場行情、如何加強控管無擔保授信風險、期前議定交易條件並列印成交單之適法性、如何正確填報「資產評估明細表」、如何落實改善金檢缺失等議題進行討論。
會中達成之共識摘要如下:
一、嚴禁票券金融公司以「低利率、高手續費」或「高利率、低手續費」等策略承銷買入商業本票,致利率嚴重偏離市場行情,影響交易秩序,票券金融公司稽核部門應將其列為內部稽核查核重點。
二、檢視及控管授信風險係金融機構董事會及管理階層之職責,票券金融公司董事會應衡量本身風險承擔能力,妥善控管風險,特別是無擔保授信風險。稽核部門每半年應將暴險情形提報董事會。
三、票券金融公司期前與客戶議定交易條件係屬承諾事項,負有進行交易之義務,應妥善控管,至於有無違反「票券金融管理法」,移請財政部釋示。
四、票券金融公司應覈實填報「資產評估明細表」,稽核部門應將其列入內部稽核重點項目,以提昇申報報表之正確性,並應提存適足的損失準備。
五、票券金融公司對於金檢缺失應彙整納入員工訓練教材,藉由教育訓練,使員工瞭解易犯之缺失,避免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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