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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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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46號(金融機構利率牌告要點)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3/08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九十年三月八日
中央銀行為因應當前金融機構利率自由牌告之需要,及維護利率牌告秩序,修正現行「大額存款利率自由牌告要點」為「金融機構利率牌告要點」,自本(九十)年三月十二日起施行。
修訂後之「金融機構利率牌告要點」主要內容如次:
一、 修訂金融機構收受新臺幣各類別存款,得依存款金額分段自由牌告利率(分段金額以「百萬元」之倍數為單位,以利維護利率牌告秩序)。
二、 為順應金融機構開辦新種存款業務之需要,開放金融機構得對同一類別存款按存款對象、性質牌告不同利率,但應函報本行備查。
三、 明定金融機構應牌告基本放款利率、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及其他經本行規定應予牌告之放款利率,以保障消費者權益。
四、 為利掌握金融市場利率動向,金融機構牌告新臺幣存款利率及放款利率異動時,應通報本行(基層金融機構先報合作金庫銀行,由合作金庫銀行彙報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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