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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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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93號(企業融資座談會會議結論)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5/17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九十年五月十七日下午四時二十分
一、本行業務局與財政部金融局於本日(五月十七日)共同舉辦「企業融資座談會」,邀集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中小企業聯合輔導中心、銀行公會、中小企業協會、建築公會、營造公會等相關單位代表、台灣銀行等十三家銀行授信主管以及七十餘位企業代表參加。
二、本行彭總裁於蒞臨致詞時表示,經濟要發展,銀行必須發揮金融中介功能,近期各銀行承做本行提供之各項專案貸款,均有明顯成長,惟本行仍希望銀行充分支應企業正常營運之資金需求,不要緊縮企業銀根,以善盡社會責任。
三、本次會議業者代表發言踴躍,針對貸款時所遭遇問題,與銀行進行雙向溝通。本行業務局李局長於會中表示,經統計經濟部「中小企業馬上辦中心」所處理之案件,約有八○%以上屬融資問題,因此本行及財政部自即日起將輪流進駐「中小企業馬上辦中心」,以強化該中心功能,企業有個案融資需求可透過該中心協調解決。
四、本次會議,對於企業融資部分,獲得下列三點結論:
(一)核貸期間尚未到期之融資案,貸款企業如營運、繳息正常,銀行應依原核貸額度撥款。
(二)申請到期續借之融資案,貸款企業如營運、繳息正常,銀行應依原核貸條件之精神辦理。
(三)有關擔保品市值下跌造成擔保放款融資額度下降問題,銀行將透過信用放款及送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保證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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