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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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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參考資料(政府對於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所做的努力)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5/17新聞稿 政府對於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所做的努力
中央銀行
90.5.17
政府對於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所做的努力
為協助提振景氣,央行除持續採行寬鬆貨幣政策外,並與財政部對於中小企業融資問題,積極採行措施妥善因應。
一.強化中小企業融資保證機制
增加信保基金資金來源70億元:本年度政府同意編列預算55億元,銀行公會捐助15億元。
提高信保基金承保倍數:由現行之10倍提高為15倍。
提高信保基金保證成數:由目前之6.5成提高為8成。
前述各項措施約可增加信保基金保證能量2000億元。
二.央行及財政部持續與辦理中小企業融資之金融業者溝通
央行及財政部積極督促金融機構加強辦理4500億元傳統產業專案貸款,並按週統計予以控管。
增加11家民營金融機構辦理4500億元專案貸款。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馬上解決問題中心」係中小企業主要申訴窗口,鑒於申訴案件融資問題幾近八成,為迅速協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問題,央行及財政部已指派人員進駐該中心。
三.央行及財政部繼於五月十六日、十七日邀集相關金融機構、中小企業、建築業,以及營造業廠商研商融資事宜,獲致決議如次:
請信保基金放寬借新還舊貸款案件履賠規定:關於現行週轉金信保貸款到期,借款人必須還清貸款一日後再借,否則信保基金對於該項貸款案件不予履賠之規定,影響金融機構送保意願。請銀行公會近日內將具體修正建議送請信保基金配合修訂相關準則。
促請銀行對於企業授信定期評估所生之擔保品不足問題妥善解決:為協助營運正常客戶融資,銀行因應擔保品重估所生之擔保品不足問題,可採提高授信成數、將部分擔保品授信轉為無擔保品之信用授信,或將貸款案件移送信保等方式,以維持客戶原授信額度。
請信保基金加速理賠作業,簡化送保作業程序,以減輕銀行作業負擔。
為化解承辦行員心理障礙,對於行員非因故意或違反行員道德規範,致信保基金不予履賠案件,請銀行放寬對經辦行員之懲處,並請獎勵積極辦理信保業務之行員。
銀行對於營運及繳息正常企業核貸期間尚未到期之融資案件,應依原核貸額度予以撥款。
銀行對於營運及繳息正常企業融資到期案件,應依原核貸條件之精神辦理融資到期續借。
至於廠商所提事項,如營造廠承包公共工程保證事宜,涉及其他部會部分,央行將與相關單位繼續溝通,協調解決。
四.密切掌握中小企業信保貸款之辦理情形
對於目前與信保基金簽約辦理信保業務之48家金融機構,央行已洽請信保基金將受理及核准案件數字定期通報。
五.央行呼籲在台外商銀行善盡社會責任,協助營運正常企業融資
在台外商銀行本年三月底較上年三月底之放款金額大幅下降189億元。央行呼籲在台外商銀行善盡社會責任,對於營運正常企業,積極協助支應資金需求。
六.規劃金融重建基金機制,健全基層金融機構營運
基層金融機構本年三月底較上年三月底之放款金額大幅下降1179億元,主要原因為不良放款金額攀高,致其授信能力降低。為健全基層金融營運,央行積極參與規劃金融重建基金機制,俾儘速解決基層金融機構不良放款問題。
檢附「政府機構協助民間企業辦理重大建設投資及傳統產業專案貸款之相關措施」如附件:[ DOC檔][ PDF檔]
附表:
存款機構放款與投資餘額及年增率:見附表[XLS檔][PDF檔]
本國銀行放款與投資變動情況表:見附表[XLS檔][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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