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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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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62號(九十三年八月份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3/09/16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3年9月16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的健全發展,93年8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8月2日函告辦理買賣外幣現鈔之銀行業應儘速購置新式美金驗鈔機、增進辦理該項業務行員辨識偽鈔之能力。若接受顧客委託查驗、兌換等,應儘速辦理,若有收取手續費之必要,應屬合理之費用。
二、8月10日函告指定銀行得憑國外銀行(包括大陸地區銀行及其海外分支機構暨中資銀行)所開信用狀轉開背對背信用狀至第三國,並由第三國出貨至大陸地區。
三、同意彰化商業銀行辦理電話語音外匯業務。
四、同意指定銀行申請辦理新種外匯業務:
(一)台灣銀行: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以及新臺幣利率交換與外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選擇權、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及新臺幣或外幣定存等連結之組合式產品,共計五項業務。
(二)台灣工業銀行:外幣利率選擇權業務。
(三)瑞士商瑞士銀行台北分行:新臺幣定期存款連結新臺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交換及外幣利率選擇權之不侵蝕存戶本金「新臺幣組合式存款」業務。
(四)比利時富通銀行台北分行:「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暨新臺幣利率交換合約結合外幣利率交換、新臺幣利率選擇權、外幣利率選擇權、新臺幣利率交換選擇權、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之外匯組合式產品業務,及其分別與新臺幣定期存款、外幣定期存款連結之組合式產品業務。
五、核准中國信託銀行土銀圓通分行,富邦銀行台南分行,日盛銀行新竹分行等三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8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093家,其中本國銀行1,027家(包括總行43家,分行984家),外商銀行66家。8月份核准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非指定銀行,計有萬泰銀行嘉義分行等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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