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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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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27號(中央銀行處理美金偽鈔案之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3/07/27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3年7月2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中央銀行處理美金偽鈔案之說明
少數外匯指定銀行自六月下旬陸續發現美金百元偽鈔。
七月十九日媒體刊登美金百元偽鈔事件,當日本行即發布新聞稿,要求各銀行如發現美金偽鈔應遵照「發現偽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偽鈔在美金二百元以上,銀行應記名持兌人姓名、職業、住址,並報請警察機關偵辦;未達美金二百元,持兌人非惡意使用者,經釋明後應蓋戳章作廢,原件留存,掣給收據。並籲請國內交易應使用新臺幣作為支付工具。
本行復於七月二十日函告辦理買賣外幣現鈔之銀行業,要求應有依牌告價格收兌外幣現鈔之義務,惟須具備辨識外幣現鈔真偽之能力,若有發現偽造外國幣券,請依「發現偽造外國幣券處理辦法」辦理。
為提升對美元偽鈔辨識能力,本行已委請匯豐銀行台北分行自香港派遣專家,於七月二十九日及三十日來本行舉辦二場辨識美金偽鈔之講習會,並透過美國商業銀行台北分行,安排美國主管美金偽鈔調查之專家於九月初來台舉辦二場講習會;將分別邀請各外匯銀行選派辦理買賣外幣現鈔人員來行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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