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215號(配合交換公債發行,發布修正「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點」)
中央銀行新聞稿 93年 12 月 15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3)新聞發布第 號
配合交換公債發行,發布修正「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點」
中央銀行為配合交換公債發行,於本(93)年12月15 日發布修正「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點」(更名為「經理中央登錄債券作業要點」),各項籌備作業,包括相關電腦系統功能之建置、測試及人員訓練等皆已就緒,將可因應交換公債之發行正式運作。
交換公債性質類似可轉換公司債,惟係以中央政府所持有事業股票作為交換標的,其發行、交易之清算交割及還本付息與一般公債相同,均由中央銀行經理,並透過中央銀行登錄債券系統運作。交換公債持有人可於財政部公告交換期間,向中央銀行委託之各清算銀行申請交換為股票,透過中央銀行與臺灣證券集中保管公司之連線,股票於當日即時入帳;或將公債持有至到期,按面額清償。交換公債之推出,將可進一步促進債券市場商品多樣化,降低債息負擔並有利公營事業民營化之推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