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179號(93年9月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中央銀行新聞稿 93年10月1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有關外匯管理重要措施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的健全發展,93年9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為簡化行政作業手續,9月8日起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辦理在國內募集發行外幣計價基金業務,僅須於辦理該項業務前,檢附相關文件向本行申請許可,嗣後其總公司每次募集新發行外幣計價基金時,無須逐案洽經本行同意。
二、邀請美國特勤局於9月6日至10日於本行及高雄台灣銀行苓雅分行舉辦美元偽鈔辨識講習會計8場次,以提升各指定銀行對美元偽鈔之辨識能力。
三、同意指定銀行申請辦理新種外匯業務:
(一)彰化商業銀行:外幣遠期利率協定業務。
(二)美商花旗銀行台北分行:新臺幣利率交換結合新臺幣利率選擇權(含利率交換選擇權)、外幣利率交換、外幣利率選擇權及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之外匯組合式產品業務暨前述各式組合連結新臺幣定期存款之新臺幣組合式存款業務。
四、截至9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1,093家,其中本國銀行1,027家(包括總行43家,分行984家),外商銀行66家。9月份核准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非指定銀行,計有玉山銀行中崙分行等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