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180號(93年度新增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入選名單)
中央銀行新聞稿 93年10月15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93年度新增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入選名單
本行於92年9月建立「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制度,並遴選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及證券公司共9家金融機構作為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自同年11月1日起施行。
實施迄今,該制度之主要成效如下:
一、 主要交易商積極參與發行前交易,該成交之價格資訊可作為公債投資者對合理投標價格及利率走勢之研判;以及積極參與公債競標,使公債得標價格更具指標性。
二、
主要交易商需履行各期指標公債雙向報價義務,除活絡該類公債次級市場交易外,非主流指標債券流動性亦增加,且均有買賣價格,可協助建構具指標性之完整公債殖利率曲線,並有助於衍生性金融商品之發展。
本行依據「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實施要點」第4、5及14點規定,進行93年度新增「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遴選作業,計有7家金融機構提出申請。
為求審慎,本行邀請申請機構來行簡報,並邀集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與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與會提供評審意見。謹公布新增入選名單如下,並自本(93)年11月1日起生效:
一、 國際票券金融公司
二、 中信證券公司
十一家「中央公債主要交易商」名單詳附表。
附表 [XLS檔][PDF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