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第001號(開放指定銀行採負面表列方式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
<網址:http://www.cbc.gov.tw>
本行為提供國內銀行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更便捷之管道,依循序開放政策,決定自即日起,開放指定銀行採負面表列方式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其要點如次:
一、除下列三項須事先向本行申請許可外,其餘採事後報備方式
辦理:
(一)尚未開放、開放未滿半年及與其連結之新金融商品。
(二)涉及或連結新臺幣匯率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三)外幣計價而標的風險涉及國內者。
二、指定銀行辦理本案事後報備之業務,應於開辦後一週內,檢附相關文件,報請本行備查;本行於收受報備函之次日起三週內,無不同意之表示者,視為同意備查,銀行得繼續辦理該項業務。
三、指定銀行辦理衍生性外匯商品業務,仍應注重及落實風險管理與資訊揭露及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定瞭解客戶制度,風險預告書內應充分告知產品所涉風險之性質與內容,制定產品售後服務措施,並定期與不定期教育投資人等。
本次措施應可增加國內銀行之國際競爭力,有助於我國金融之國
際化與自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