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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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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第091號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89/05/10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八十九年五月九日
本日(九日)某報社論評論「去年七月東港信用合作社爆發弊案,該社轉存合庫的金額僅二億元,但帳上卻記載六億元。分別負責檢查兩家金
融機構的存保公司及中央銀行卻並未發現。」乙節,與事實不符。
有關東港信用合作社帳列存放合庫與實際存放合庫之金額不符,係由負責分工檢查之存保公司於實地檢查發現。至於本行於東港信用合作社爆
發弊案期間並未對與東港信合社有存放往來之合庫有關支庫辦理檢查,與該社論所稱「中央銀行未發現弊端」應無關連。該案純係信用合
作社內部負責人及職員涉嫌共同舞弊,片面虛列帳面金額,偽造對帳單,與合庫無關。
為加強金融機構與金融同業往來帳項之管理,並防範以偽造對帳單方式舞弊,本行已於八十八年十月通函金融機構應確實訂定同業往來對帳規
範,落實執行;內部稽核或自行查核時並應辦理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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