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中央銀行-中文版

:::

新聞發佈第237號(票信管理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89/12/14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關於本(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媒體報導票信管理新制於農曆年後實施乙節,央行說明如下:
一、有關票信管理新制之規劃,目前已大致完成,原擬配合行政程序法之施行,自九十年元月起實施,惟基於下述考量,其正式實施日期,正重行研議中:
(一)九十年一月正值國曆及農曆年關,為金融業及工商業最繁忙之時期,且為資金調度之高峰期,若於此一期間實施新制,對支票使用者較易造成適應上之困擾。
(二)立法院已於上週三讀通過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七十四條之一修正案,增訂有關「職權命令」的過渡條款,賦予一年之緩衝期間。因此,本行現行有關票信管理之行政命令,於九十年一月行政程序法施行後,尚不致立即失效。
二、票信管理新制正式實施日期若經確定,央行將立即進行全面宣導,俾使各界能充分了解及因應。
   
收合/CLOSE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