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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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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參考資料(新巴賽爾資本協定之最新發展)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1/10/26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參考資料 91年10月26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新巴賽爾資本協定之最新發展
自2001年1月巴賽爾銀行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巴賽爾委員會)發佈「新巴賽爾資本協定」(The New Basel Capital Accord,以下簡稱新資本協定)第二版諮詢報告以來,各界回應及評論熱烈,雖然多數認為規範內容過於複雜、可能增加應計提資本、及以內部風險模型決定應計提資本仍存疑慮,惟均肯定巴賽爾委員會所做努力及修訂方向。經彙整各界意見及兩次量化影響評估結果,巴賽爾委員會各會員國於2002年7月10日會議中對下列重要議題已達成協議,包括:
對消費性暴險(含信用卡暴險)另訂定新的內部評等法風險權數曲線;
銀行採進階內部評等法以計提資本時,須考慮放款剩餘期限,惟各國監理機關可自行決定對小型的國內借款者排除此項適用;
修訂內部評等法有關企業暴險與消費性暴險部分規定及標準法部分內容,降低中小企業暴險資本計提;
再次確認第一支柱「最低資本需求」將包括作業風險之資本計提,但銀行採進階衡量法(Advanced Measurement Approaches)計提作業風險所需資本將更具彈性,以因應作業風險衡量及管理系統之發展;
同意縮小基礎內部評等法及進階內部評等法應計提資本額之差距,同時修訂資本計提下限規定,包括取消作業風險資本計提下限,並於實施日起前兩年採資本計提總下限規定,其中第一年下限為現行最低資本水準之90%,第二年降為80%;
為協助因應內部評等法可能產生循環波動情形,委員會將把審慎的信用風險壓力測試(stress testing)列為銀行採內部評等法之適用條件之一,以確保銀行在新資本協定第二支柱下維持足夠之資本承擔風險能力。
巴賽爾委員會為確保新資本協定符合既訂目標,並蒐集相關資訊,以評估在諮詢報告正式發佈前是否需進一步修訂,已於2002年10月1日展開第三次量化影響評估(the Third Quantitative Impact Survey,QIS 3 ),評估內容主要針對第一支柱「最低資本需求」之影響;預計將有超過40個國家200家以上銀行參加本次作業,各銀行評估結果將於2002年12月20日前提供巴賽爾委員會作為修訂參考。巴賽爾委員會預計於2003年初正式發佈新資本協定諮詢報告,2003年底定案,並自2006年底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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