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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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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參考資料(優惠房貸辦理情形)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2/01/27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參考資料 92年1月2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一、 為協助更多民眾早日完成購屋、換屋願望,並提振當前景氣,行政院於本(92)年1月
13日宣布再增撥額度2000億元續辦優惠購屋貸款專案(總額度增為8000億元),其效益
評估如次:
(一) 改善民眾居住品質,減輕購屋者資金負擔,有助於去化餘屋,穩定國內房地產價格:本
專案貸款估計總受惠戶數44萬戶中,約有39%為新屋,可消化餘屋約17.16萬戶,對於穩
定國內房地產價格,防止民眾財富萎縮,有相當貢獻。
(二) 創造銀行貸款總額約11,704億餘元:總戶數44萬戶,平均每戶貸款約266萬元,估計可
創造銀行貸款約11,704億餘元,有助銀行消化過剩資金。
(三) 創造總體經濟之引伸性需求:民眾購買房屋後,以每戶添購75萬元傢俱、 裝潢等支出
估算,本專案貸款所產生之引伸性需求合國內生產毛額90年為0.76個百分點,91年為
1.05個百分點,並帶動水電工程、傢俱、家電用品、裝潢工程等相關產業關聯效果,對
於提振國內傳統產業與整體經濟景氣有相當助益。
(四) 增加政府各項稅收:政府實施優惠房貸雖需支出利息補貼,惟估計政府因此所增加之稅
收,包括營業稅、土地增值稅及契稅收入將遠大於利息補貼支出。
  二、 為便利民眾查詢,本行已函請各銀行將承辦本次增撥2000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政府
固定補貼年息0.25%)是否仍有額度以供民眾申貸之資訊,公佈於各銀行所屬網站,且每
週至少更新一次。
三、 有關部分金融機構辦理優惠房貸專案,並未確實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變
動而同步調整,致有申貸戶產生溢繳利息現象,損及民眾權益乙節,本行除已通函各承
辦金融機構如有上述情形,應儘速補正外,並再函請財政部金融局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於一般業務檢查中,將金融機構辦理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之利率是否依規定隨郵儲二年
期定期儲金利率機動調整,列為檢查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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