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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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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參考資料(銀行監理方式與銀行經營績效及穩定之關係)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2/05/03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參考資料 92年5月3日發布
<網址: http://www.cbc.gov.tw>
銀行監理方式與銀行經營績效及穩定之關係
一、一國銀行體系運作順利將可促進經濟成長,減少貧窮現象。反之,若運作不良將阻礙經濟發展,造成經濟不穩定。鑑於最近十年來若干地區曾發生銀行業危機,不僅不利各國銀行體系健全發展,更對經濟成長構成威脅,使各國不得不正視與銀行體系健全發展有密切關係之銀行監理改革問題。研究學者James R. Barth等三人於二○○一年十一月在世界銀行發表之研究報告,即在探討各國政府採行之銀行監理方式與銀行經營績效及穩定之關係。
二、該研究報告以107個國家銀行監理資料為基礎,評估政府採取不同監理措施之良窳。首先,該報告引用學者Pigou(一九三八年)與Djankov等四人(二○○一)之研究觀點,基於政府功能之不同假設,評估政府介入銀行監理之二種不同方式,即所謂「事必躬親方式(Helping-hand Approach)」及「無為而治方式(Grabbing-hand Approach)」。前者主張若一國政府對銀行業務活動採行嚴格監管,並導正其經營缺失,可提高銀行經營績效及穩定;後者則主張一國政府若能鼓勵並督促民間自律組織(如銀行公會等)對銀行業者建立適當的業務監管程序,以減輕銀行承擔金融監理所必須支出之成本,將有助於提高銀行經營績效及穩定。其次,該報告分析各國政府採行下列監理措施對銀行業務發展、經營績效及體質良窳之影響,包括:(一)銀行業務活動之監管;(二)本國與外商銀行進入金融市場之管理;(三)銀行資本適足性;(四)存款保險制度;(五)監理職權、獨立性、監理資源、放款評估分類嚴謹程度、放款損失準備提列標準及資產地域性分配作業準則;(六)資訊揭露暨督促銀行採行自律措施;及(七)銀行國有化。
三、該研究報告結論與主張銀行監理方式採行「無為而治」方式之論點較為接近,惟仍指出金融監理機關對銀行監督管理之重要性。此外,該報告建議,金融監理機關對銀行監理應注意督促銀行揭露正確資訊與落實公司治理,防範存款保險制度因設計不良所衍生之道德風險弊端及增加民間自律機構強化銀行體系自律管理之誘因等,以提高銀行經營績效及穩定。
四、近年來,我國政府對金融監理效率極為重視,除因應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研擬成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加強對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外,為強化金融機構自律功能,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已定期將金融機構業務概況及營運績效對外公開揭露,以提高金融機構資訊透明度,使社會大眾瞭解金融機構經營良窳,慎選往來金融機構,從而發揮市場制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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