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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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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20號(取消投信募集海外基金總額度之限制)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2/07/17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2年7月1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中央銀行為促進我國資產管理業務國際化、扶植國內投信事業之長期健全發展及滿足投資人需求,曾分別於九十年十二月及九十一年七月開放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申請發行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外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額度新臺幣六百億元及一千億元,嗣後並於九十一年十二月函復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同意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完成立法後,取消現行對投信業者於國內募集投資國外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總額度之限制,改由投信業者依其經營策略審視適當時機,逐案向央行提出額度申請,亦即由專案方式調整為例行性申請。
依據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反映,近期投信業者申請募集基金投資國外證券相當熱絡,上述開放之一千六百億元總額度,扣除已遞件申請案件後,目前僅剩餘七十億元可供業者提出申請。央行鑒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尚在制定中,爰於本(七)月十四日函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同意自即日起,投信業者申請募集之總額度,如已達一千六百億元時,無需俟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完成立法,即可依其經營策略審視適當時機,循現行規定提出>額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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