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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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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29號(九十年六月重要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7/07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0年7月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上月重要措施
中央銀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的健全發展,九十年六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核准第一銀行辦理電話銀行外匯業務,提供客戶事先約定辦理(一)每日未達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外匯結匯,(二)自行本人帳戶或自行第三人帳戶之外幣轉帳業務。
二、核准指定銀行辦理網路銀行外匯業務:
(一)核准寶島銀行辦理網路銀行外匯業務,提供客戶利用網際網路辦理1、每筆金額未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外匯結匯,2、每筆金額未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原幣匯出匯款,3、自行本人帳戶或事先約定自行第三人帳戶之外幣轉帳,4、每筆金額未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外幣海外基金之申購及贖回業務。
(二)核准台灣土地銀行辦理網路銀行外匯業務,提供客戶利用網際網路辦理1、每日累計金額未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外匯結匯及原幣匯出匯款,2、自行外幣轉帳業務。
(三)核准聯邦銀行辦理網路銀行外匯業務,提供客戶利用網際網路辦理每人每日累計未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新臺幣與外匯間活期性存款轉帳、原幣匯出匯款申請及每人每日累計未達二萬美元之自行外幣間轉帳業務。
(四)核准香港上海匯豐銀行台北分行辦理網路銀行外匯業務,提供客戶利用網際網路辦理1、每筆或每日交易金額未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新臺幣與外匯間存款轉帳及原幣匯出匯款,2、自行外幣轉帳業務。
(五)核准華南銀行針對企業戶辦理個人電腦銀行專屬網路外匯業務。
三、接受指定銀行報備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
(一)富邦商業銀行報備辦理「外幣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二)玉山商業銀行報備辦理外幣利率交換、外幣間換匯換利、外幣保證金交易及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業務。
(三)德商德意志銀行台北分行報備辦理新臺幣定期存款與外幣匯率選擇權組合之「新臺幣組合式存款」業務。
(四)美國運通銀行台北及高雄分行報備辦理「外幣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五)第一商業銀行報備辦理1、外匯定期存款與外幣匯率選擇權組合及,2、外匯定期存款與外幣利率選擇權組合之「投資型外匯定期存款」業務。
(六)日商東海銀行台北分行報備辦理店頭市場「新臺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四、核准陽信國外部、台灣中小企銀內湖、南崁分行等三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六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九六六家,其中本國銀行八九七家(包括總行四三家,分行八五四家),外商銀行六九家。六月份核准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非指定銀行計世華銀行南門分行等十八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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