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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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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33號(標售九十年度甲類第五期公債)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7/12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0年 7月12日
中央銀行受財政部委託,公告定於 90年 7月17日發行
九十年度甲類第五期中央政府建設公債   新臺幣 400.00億元之登錄公債,償還期限為30年,自發行日起,每一年付息一次;期滿本金一次還清。
經於 90年 7月12日標售,開標結果如次:
一、標售結果
(一)公告發行額: 400.00億元。
(二)實際發行額: 400.00億元。
(三)票面利率:以百分之0.一二五為級距,依競標得標加權平均利率,最接近且較低之數,年息百分之 3.6250訂定。
(四)競標部分:(按投標利率由低至高順序決標)
   公告發行額:新臺幣 280.00億元。
   實際發行額:新臺幣 280.00億元。
   投標總額:新臺幣 680.00億元。
   得標總額:新臺幣 280.00億元。
最低得標利率:年息百分之  3.5950。
最高得標利率:年息百分之  3.6750。
(最低得標價格相同者因餘額不足分配,各按投標金額百分之20.000 分配)。
得標加權平均利率:年息百分之  3.6320。
(五)非競標部分:(依競標得標之加權平均利率發售)。
公告發行額:新臺幣  120.00億元。
實際發行額:新臺幣  120.00億元。
1.公告提供申購數額:新臺幣 112.00億元。
  申購總額:新臺幣 5,534.00億元。
  實際分配總額:新臺幣 112.00億元。
 (除分配金額超過上限者外,餘各按申購金額百分之 2.023分配)
2.委託郵局代售數額:新臺幣 8.00億元。
二、本期公債加權平均得標利率為 3.6320%,較上期(20年期)公債加權平均得標利率 4.6960%為低;得標高低利率差為 0.080個百分點,高於上期之0.044個百分點。
三、本期公債投標情形,競標部分投標倍數為 2.43 ,低於上期之 2.48;非競標部分申購倍數為 49.41 ,高於上期之 38.59。
四、本期公債得標行業別比重為,銀行業佔 21.60%,證券業占 52.82%,信託業占0.30%,票券業占 24.67%,保險業占 0.61%,較上期(銀行業占 54.44%,證券業占 25.16%,信託業占 0.25%,票券業占 20.15%,保險業占0.00%),銀行業比重減少,證券業比重增加,信託業比重增加,票券業比重增加,保險業比重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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