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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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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60號(九十一年八月重要措施)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1/09/14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1年9月14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上月重要措施
中央銀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的健全發展,九十一年八月份陸續採行下列措施:
一、自九十一年八月十六日起提供外幣拆款市場之美元種籽資金額度,由一百億美元提高至二百億美元。
二、同意指定銀行報備辦理新種外匯業務:
(一)國泰商業銀行:新臺幣匯率選擇權業務。
(二)彰化商業銀行:外幣匯率選擇權業務、外幣利率選擇權業務、外幣股價選擇權業務。
(三)臺灣銀行:新臺幣匯率選擇權、外匯定期存款與外幣匯率選擇權組合之「外幣組合式存款」業務、外幣信託資金投資國外有價證券業務。
(四)日商三井住友銀行台北分行:不限定期初、期末須交換本金之「新臺幣與外幣間換匯換利」業務、外幣換匯換利交易業務。
三、核准玉山銀行板橋、桃園分行,中國信託銀行忠孝、新莊、永康、新興分行,香港商東亞銀行高雄銀行等七家銀行為指定辦理外匯業務銀行,截至八月底止,累計外匯指定銀行家數為一、O一五家,其中本國銀行九四九家(包括總行四三家,分行九O六家),外商銀行六六家。八月份核准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非指定銀行計台新銀行松德分行等十五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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