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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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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37號(對時代雜誌亞洲版之報導提出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0/07/17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0年7月17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根據最新一期(7月23日發行)時代雜誌亞洲版的報導指出,支持亞洲國家經濟成長的主要因素是出口,特別是出口電子零件到美國市場,以出口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而言,台灣即達到50%,而受到美國景氣降?影響,台灣本年第二季出口已衰退近17%。雖然2001年第4季美國經濟或能觸底反彈,但是科技產業未必會出現景氣復甦。另外,由於亞洲各國過度仰賴出口,因而忽略了加強國內投資的重要性。在缺乏適當政策協助廠商取得資本,鼓勵研究發展投資的政策下,國內需求無法提振,以彌補國外需求減緩對經濟表現所帶來的衝擊。因此亞洲刻正面臨嚴重的經濟困境。
文中並指出,台灣任由台幣貶值,希冀刺激出口,惟效果不彰;台灣雖然安然渡過1997年間的金融危機,不過由於台灣的銀行部門放款過度集中於房地產部門,因此目前未正常繳息的貸款比率約達15%。台灣政府下令銀行不能緊縮對企業的信用額度,類此行政命令卻可能使得金融體系日後爆發更大問題。因此,台灣可能步上類似泰國金融危機的後塵,但程度將較為輕微。
對於以上報導,謹提出以下說明:
一、1997年泰國發生金融危機的最主要因素,係短期資本的大量流入與流出。自90年代初期以來,泰國的經常帳呈現持續性逆差,因而仰賴大規模的短期資本流入以挹注赤字,民間外債也逐步昇高。在僵固的匯率制度下,大量的資本湧入使得實質泰銖價位高估、資產市場泡沫化等現象。延至1997年下半年,投機泡沫終於破滅,資本立即外流,引發金融危機。該年年底,泰國外匯存底約為262億美元,外債則高達1,090億美元,此外,銀行逾放比率高達38%,全年經常帳逆差約30億美元。
二、我國當前經濟情勢,與泰國金融危機發生前的經濟情勢,大相逕庭。我國經濟成長走緩,主要係受國際經濟景氣下滑,致影響我國的出口表現,以及傳統產業因土地與勞工成本偏高而縮減業務或工廠外移。
三、我國國際收支情況良好,經常帳收支多年來皆呈現順差。去年全年國際收支經常帳順差為89億美元。本年第1季的經常帳順差亦達39億美元。在外債方面,幾無公共外債,民間持有國外資產淨額約達1,500億元之多。今年6月底外匯存底也累增至1,091億美元之適當水準,與1997年泰國發生金融危機時情況迥異。
四、我國央行對於新臺幣匯率,原則尊重市場機能,由市場供需決定匯率。惟若有偶發性、季節性及非理性預期等特殊因素干擾,央行仍會適度調節(此為各國央行職責),俾維持新臺幣匯率的動態穩定。最近外匯市場匯率波動較為激烈,基本上仍是反應市場供需情況,央行並未刻意主導。
五、我國政府並未要求銀行對經營不善之企業增加放款,僅勸導金融機構勿對營運正常之企業緊縮授信,以免造成信用緊縮(Credit Crunch),不利總體經濟發展。
六、我國金融業除基層金融機構外,體質尚稱良好。89年本國銀行調整提列備抵呆帳前之淨值報酬率為12.96%,今年1至3月達17.17%;89年底自有資本占風險性資產比率為10.75%,高於法定標準8%;本國銀行90年3月底逾放比率為5.89%,若加計中長期分期攤還放款逾期3個月以上未滿6個月、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而利息延滯3個月以上未滿6個月及其他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則逾期放款及應予觀察放款總額占放款總額之比率為9.14%。我國政府於88年2月大幅調降銀行存款準備率並三度調升存款準備金乙戶利率,同年7月復將銀行營業稅稅率由5%大幅調降為2%,且要求金融機構應將因此所增盈餘專款專用於轉銷呆帳,這些措施的採行均有助於改善放款品質。
七、我國政府積極從事金融改革,包括去年通過銀行法修正及金融機構合併法,以及今年通過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存款保險條例修正、營業稅法修正、金融控股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及保險法修正等金融六法。這些法案之通過以及即將成立之資產管理公司,將強化金融機構經營體質,並建立問題金融機構退出市場及積極處理不良債權之機制。此外,政府將積極推動成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金融監理功能。事實上,金融重建基金管理委員會已正式成立運作,透過金融重建基金,將可迅速處理經營不善基層金融機構,穩定金融,避免發生金融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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