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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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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57號(我國、美國及日本民間部門金融性資產與籌資概況)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2/04/02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2年4月2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我國、美國及日本民間部門金融性資產與籌資概況
最近十年來,金融理財工具不斷推陳出新,全球金融結構和環境亦出現明顯變化,而由於我國、美國與日本金融背景的差異,民間部門之金融性資產配置與籌資管道亦大異其趣。茲區分為家庭部門與民營企業予以比較分析:
一、家庭部門
(一)我國與美國家庭部門持有之金融性資產中,股權投資均超過3成,然我國傾向直接持有股權,委由專業機構投資比例不高;美國家庭理財較為多元,直接與間接持有並重。日本則偏重保本型金融資產,持有通貨及存款比重過半
我國家庭部門之金融性資產,歷來以持有企業股權及存款為主,2001年底占金融性資產比重均在3成以上,其中股權資產94%為直接投資,而間接(即透過共同基金、保險公司及退休基金等)投資比重則僅6%,但隨金融體系發展及投資理財多元化,對受益憑證、保險及退休基金之投資較1990年底的2.3%已明顯增加。
美國家庭則以持有股權及退休金準備為主,2001年分別占33.5%及26.9%,且受惠於新經濟,企業於資本市場籌資熱絡,美國積極透過共同基金或退休計畫間接投入股市,使得家庭部門間接持有股權成長更甚於直接持有。
至於日本家庭部門,則因資產價格泡沫破滅造成經濟長期不振,十年來日本家庭部門持有股權衰退3成多,家庭理財轉向追求固定收益及低風險的金融商品,2001年底持有通貨及存款比重過半,而保險準備及退休金準備亦見明顯增長。
(二)我國、美國與日本家庭部門金融性負債普遍來自金融機構借款,占金融性負債比重達8~9成
就家庭部門之金融性負債而言,不論我國、美國與日本均主要來自金融機構借款,然我國因房市低迷,房價下跌,購置不動產貸款金額降低,致來自金融機構借款比重由1990年底之近9成下降至2001年底之近8成,美國則變化不大,維持在近9成水準;日本家庭雖然向金融機構借款亦占8成,然在經濟欲振乏力下,緊縮消費,降低負債比率,致家庭金融性負債年增率自1996年底開始滑落。
二、民營企業
(一)在金融性資產持有上,我國與日本之民營企業以通貨及存款與股權為主,美國則偏好股權投資
就民營企業部門之金融性資產觀察,美國持有國內外股權比重近5成,而我國則以通貨及存款與股權為主,其中持有股權比重占3成,但通貨及存款比重卻高達4至5成,這可能與我國電子業廠商考量其產業景氣波動劇烈,需握存大量流動資金有關。至於日本,則以持有通貨及存款與股權並重,各占2成多。十年來,我國企業基於運籌佈局需要及存款利率走低,持有股權比重上揚,而美國在網路泡沫破滅後,企業持有股權資金比重呈現下滑﹔至於日本,受經濟不振及股價向下修正影響,企業股權投資金額甚至大幅縮減。
(二)我國及美國民營企業之籌資偏重股權發行,其業主權益和金融性負債約為六比四,日本則為三比七
若觀察民營企業之金融性負債與業主權益狀況,2001年底我國及美國民營企業業主權益與金融性負債均為六比四,而在金融性負債上,我國倚賴向金融機構借款,美國則偏重債票券發行。相對的,日本民營企業業主權益與金融性負債則為三比七,而來自金融機構借款規模與業主權益不相上下。
附表 我國、美國及日本之家庭部門持有金融性資產配置 : 見附表[XLS檔][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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