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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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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066號(為協助旅遊業解決因受SARS衝擊,有關存款不足退票問題之從寬處理)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2/04/16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2年4月16 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本行為協助旅遊業解決因受SARS衝擊,有關存款不足退票之問題,經本行業務局邀集交通部觀光局、旅行業公會、台灣票據交換所及本行法務室,開會研商,作成會議結論如下:
一、為配合政府輔導旅行業之政策需要,並符合票信管理新制之精神,作成從寬處理原則如次:
(一)給予申請紓困旅遊業者「六個月」暫緩通報拒絕往來戶之寬延期間,在上述期間內,暫不因發生存款不足退票通報為拒絕往來戶。
(二)旅遊業於上述期間內,將退票贖回辦理清償註記者,該退票紀錄於查詢時,不予提供。
二、艱困旅遊業申請從寬處理退票紀錄,應先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申請輔導,再由該部以部函表明同意輔導之意旨,分函財政部及本行,並副知台灣票據交換所。本行收到部函後,即轉請票據交換所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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