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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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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布第131號(開放銀行之OBU可辦理以美元交割之人民幣NDF及NDO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92/08/06新聞稿 中央銀行新聞稿 92年8月6日發布
<網址:http://www.cbc.gov.tw>
開放銀行之OBU可辦理以美元交割之人民幣NDF及NDO業務
為協助大陸台商解決人民幣匯率波動區間擴大的風險問題,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經會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等,決定自即日起開放銀行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辦理「無本金交割之美元對人民幣遠期外匯交易(NDF)」及「無本金交割之美元對人民幣匯率選擇權(NDO)」兩項業務。
中國大陸近年來貿易鉅額出超,且國際資金持續流入,人民幣承受升值壓力,由於大陸台商營業以出口為主,常需以美元或人民幣為收付工具,人民幣一旦擴大波動區間,大陸台商將面臨匯率波動之風險。因此,開放銀行之OBU辦理上述業務,有助解決大陸台商匯率避險之需求。
開放銀行之OBU辦理本兩項業務,除可因應大陸台商因人民幣可能升值而衍生之避險需求外,並可增加銀行業務範圍,其到期時並無本金實質交割,僅結算屆期即期匯率與議定匯率間之差額,交割貨幣為美元,並未涉及人民幣與新臺幣之交割及清算等問題。另本兩項業務為境外金融業務,境內客戶不得參與,又不涉及新臺幣,對國內匯市並無影響。
自即日起,各銀行得依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之方式,備妥營業計畫書,向財政部及中央銀行提出申請,經核准後開辦上述業務。銀行於辦理本兩項業務時必須依有關規定做好風險管理,並規劃具有公信力之匯率指標為結算標準,減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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