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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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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1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15年1月13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15)新聞發布第007號

114年12月份許可之外匯業務

本行為持續落實外匯自由化、國際化既定政策及促進外匯業務健全發展,114年12月份許可或開放辦理下列業務:

一、大陸商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存單。

二、日商三菱日聯銀行台北分行開辦「外幣本金連結外幣利率交換及外幣利率交換選擇權之可贖回結構型商品(保本型)」。

三、台灣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涉及外匯業務之經營。

四、統一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外幣全權委託投資外幣有價證券業務。

五、高雄銀行(旗津分行)、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北屯分行) 、聯邦銀行(亞資分行)為外匯指定銀行。截至114年12月底止,累計指定銀行家數為3,448家,其中本國銀行3,408家(包括總行38家,分行3,370家),陸商銀行3家,外商銀行37家。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管理科   電話:(02)2357-1274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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