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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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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對「美國財政部匯率政策報告」之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14年6月6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14)新聞發布第101號

本行對「美國財政部匯率政策報告」之說明

一、 本(114)年6月6日(台北時間),美國財政部公布半年度匯率政策報告(檢視期間為113年全年),未將任何貿易對手國列為匯率操縱國,惟觀察名單續列入中國大陸、德國、新加坡、越南、日本、南韓及台灣,並新增瑞士及愛爾蘭。

二、 113年台灣對美國商品及服務貿易順差達740億美元、台灣經常帳順差對GDP比率為14.2%、本行淨賣匯約160億美元(GDP之-2.1%),台灣因僅觸及美方三項檢視標準1之前兩項,爰被列為觀察名單。

三、 本次美方報告續向我方建議:

1. 密切關注非銀行之金融部門風險,包括匯率風險;

2. 央行進行外匯干預應有限度,讓匯率走勢反映經濟基本面。

四、 本行重申,4月2日美國提出對等關稅政策以來,美國財政部並未要求新台幣升值。長期以來,本行與美國財政部溝通管道順暢;上述美方相關建議實與本行經營目標及匯率政策一致2 。未來雙方仍將在良好的互動基礎上,持續就總體經濟及匯率政策等議題交換意見。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外匯局資金調度科  電話:(02)2357-1266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本次美國財政部匯率政策報告之三項檢視標準為:(1)對美商品及服務貿易順差逾150億美元;(2)經常帳順差對GDP比率逾3%;(3)淨買匯金額對GDP比率逾2%,且12個月中有8個月(含)以上為淨買匯。

新台幣匯率原則上由外匯市場供需決定,但若有不規則因素(如短期資金大量進出)與季節因素,導致匯率過度波動或失序變動,而有不利於經濟金融穩定之虞時,本行將本於職責維持外匯市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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