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任命嚴宗大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中央銀行新聞稿 110年12月10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10)新聞發布第215號
總統任命嚴宗大為中央銀行副總裁
一、中央銀行法第9條規定:本行副總裁職務比照簡任第14職等,任期為5年,期滿得續任命之。
二、本行副總裁嚴宗大任期將於111年2月14日屆滿;奉110年12月8日總統令:任命嚴宗大為中央銀行副總裁。任期自中華民國111年2月15日至116年2月14日止。
【本行為遵守節約簡樸,懇辭各界花籃及賀禮,並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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