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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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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某媒體報導「外送員成偽鈔集團洗錢受害者」之澄清說明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9年11月17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09)新聞發布第191號

對某媒體報導「外送員成偽鈔集團洗錢受害者」之澄清說明

近日某家電視媒體報導「趕時間沒空確認,外送員成偽鈔集團洗錢受害者」一則,指出近期不少外送員收到偽鈔,臉書上販售的偽鈔幾可亂真,以及年關將近,市場攤販、小吃店人人自危等語。經查其報導內容與事實頗有出入,為避免誤導民眾,影響新臺幣幣信,特予澄清說明如下:

一、 新臺幣防偽功能良好,截至目前警政單位查獲的偽鈔,經鑑定皆屬印製粗糙、品質低劣,缺乏防偽特徵,鈔券號碼經常重覆,仿真度不高,無法通過市面點驗鈔機,該項報導「與真鈔相似度達99%」純屬謠言。

二、 網路外送平台訂單採現金支付的並不多,且需留下連絡電話及外送地址,易於追查,因此研判應非偽鈔集團合適的洗錢管道。該則新聞報導地的警察局亦表示,近期並未接獲這類報案。為防範未然,本行已與國內主要外送平台業者聯繫,請其提醒外送員收現時多加留意,以避免遭受損失,並加強員工辨識鈔券真偽的能力;如有需要,本行可提供教育訓練方面的協助。

三、 不法分子在臉書或其他社群媒體上販售偽鈔乙事,本行已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著手偵辦。該局極為重視並加強查緝,經查這類案件多係以新臺幣鈔券圖片搭配通過點驗鈔機影片,誘使他人信以為真,以進行詐財,民眾切勿受騙上當;若收到此類訊息,亦請勿轉發,避免流言四處散布,助長網路詐騙惡風。

四、 依「妨害國幣懲治條例」第3條,偽造、變造幣券情節重大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依「中華民國刑法」第196條,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國內法律對偽造新臺幣犯罪行為處以重罰,請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如發現製造、販售與故意使用偽造券幣情事,可向檢警調機關檢舉,因而破案者,本行將酌予核發破案與檢舉人獎金。(警察機關檢舉電話110,調查局檢舉專線0800007007)

五、 新臺幣防偽設計良好,偽鈔比率甚低,民眾收受鈔券時,只要掌握簡單三原則:「看一看」、「摸一摸」、「轉一轉」,即可辨識真偽,請安心使用。防偽辨識說明,請上本行官網(網址https://www.cbc.gov.tw/tw/cp-1089-56536-0054F-1.html)或中央銀行券幣數位博物館網站(網址https://museum.cbc.gov.tw/web/zh-tw/anti-counterfeit/circulation)查詢。本行將持續積極配合檢警調機關,打擊非法偽造貨幣行為,以維護國家幣信與民眾交易安全。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發行局券幣科   電話:(02)2357-1945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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