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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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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實施要點」

發布日期:

中央銀行新聞稿                                    109年 3 月 20 日發布

<網址:https://www.cbc.gov.tw>          (109)新聞發布第049號

修正「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實施要點」
一、「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管理要點」於88年8月6日訂定,92年5月16日修正並更名為「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實施要點」,其後歷經多次修正,最近一次修正為 99年12月15日。因應金管會已修正銀行最低資本要求,併同檢視各點規定內容之妥適性,修正本要點,並自發布日生效。
二、修正重點如次:
(一)有關指定交易商應符合之信用評等標準,改採原則性規定;將指定交易商應符合之最低資本要求,修正為依據相關管理規定辦理。(修正規定第3點、第6點)
(二)有關指定交易商應盡義務與得享權利之相關事項,修正為指定交易商應配合辦理事項及本行對其配合政策得提供協助,並酌修相關文字。(修正規定第4點、第5點、第7點、第8點)
(三)有關屬同一金控公司之子公司得擔任指定交易商之家數,以及金融機構向本行申請擔任指定交易商與指定交易商申請退出之期限等,本行得依業務權責核定,爰刪除或修正相關文字。(修正規定第11點、第12點)
(四)精簡本行得暫停或取消指定交易商資格之規定內容,爰刪除或修正相關文字。(修正規定第13點)
(五)指定交易商若有違反其他法令規定者,應由主管機關依相關規定處理,爰刪除現行規定第14點。
(六)其他各點調整點次或修正文字。

備註:
業務聯繫單位:業務局調撥科 電話:(02)2357-1373
新聞聯繫單位:秘書處聯絡科 電話:(02)2357-1561

檔案下載

  • 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實施要點修正總說明PDF
  • 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實施要點修正對照表PDF
  • 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實施要點修正規定ODTPDF
  • 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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