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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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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的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為何?

發布日期:

本行的貨幣政策經營目標,亦即貨幣政策最終目標(goal),根據「中央銀行法」的規定,包含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並於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發展等多重目標

本節將依序說明本行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的法源,以及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的內涵及重要性;此外,對於「中央銀行法」未將充分就業及促進所得分配平均列為本行最終目標的原因,亦簡單加以說明。

(一)本行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的法源為何?

根據「中央銀行法第2條,本行的經營目標:(1)促進金融穩定;(2)健全銀行業務;(3)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之穩定;(4)於上列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之發展。一般而言,所謂對內幣值的穩定係指國內物價穩定,而對外幣值的穩定係指新台幣匯率的動態穩定,據以維持新台幣對內及對外的購買力。

由於物價與匯率穩定、金融穩定與健全銀行業務,有利各種經濟資源有效運用,係經濟持續成長的基礎;考量金融穩定是經濟穩定成長的必要條件加以台灣為小型開放經濟體,國內經濟成長(尤其是外貿表現)深受國際景氣影響,相較於經濟規模較大或內需導向型國家台灣運用貨幣政策促進經濟成長在本質上更有其侷限性;因此,「中央銀行法」規定,本行在前三項目標範圍內,協助經濟發展,以彰顯前三項目標的相對重要性

(二)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的內涵為何?為何重要?

促進金融穩定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爆發後,凸顯央行除維持物價穩定目標外,尚有促進金融穩定的職責,因此許多央行修正「中央銀行法」新增金融穩定目標,包括:英國、馬來西亞、澳洲等。相較之下,台灣「中央銀行法」自1979年以來即賦予本行有促進金融穩定的職責

「金融穩定」雖欠缺一致的定義,不過一般係指金融體系有能力:(1)在不同經濟活動及不同期間有效率地分配資源;(2)評估及管理金融風險;(3)承受不利衝擊。金融穩定的範圍相當廣泛,本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均負有維持及促進金融穩定的法定職責,惟本行主要重視「總體」金融穩定,並自2008年6月起定期發布金融穩定報告;目前本行、金管會、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及其他相關部會已設置金融監理聯繫小組,建立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及檢查事項之合作與聯繫機制;金融監理聯繫小組原則上每月集會一次,必要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為促進金融穩定,依「中央銀行法」第38條規定,本行於必要時,得辦理金融機構業務之查核及金融機構與「中央銀行法」第3章規定有關業務之專案檢查,以落實本行對貨幣、信用、外匯相關規定的執行成效;本行持續評估金融體系風險可能來源,並檢視國內外總體經濟金融環境發展,適時採行妥適措施,如採行總體審慎措施(macroprudential measures),包括調整特定不動產貸款的貸款成數(Loan to Value Ratio,LTV)限制,促使金融機構落實對不動產授信的風險控管,以穩定國內金融。

此外,當金融體系出現流動性壓力時,本行提供充分流動性可紓解金融緊俏情勢;央行扮演最後貸款者(lender of last resort)角色,可避免或化解系統危機(systemic crisis)的傷害。

健全銀行業務

銀行體系的基本功能在於扮演金融中介的角色,透過市場機制的運作,將儲蓄資金配置到生產性的投資用途。台灣的金融體系屬於以金融中介為基礎的間接金融體制,間接金融的比重高達八成,顯見銀行業在金融體系扮演重要角色。

健全銀行業務可促使銀行體系安全暨效率運行,有助金融穩定;亦可強化金融中介功能、暢順信用管道,益於貨幣政策傳遞機制。因此,本行檢視銀行體系的系統風險,適時採行妥適貨幣政策措施,並採總體審慎措施,協同金管會的個體審慎措施,共同致力於健全銀行業務。

維護對內與對外幣值的穩定

  • 維護對內幣值穩定

維護對內幣值穩定係指維持國內物價穩定。低且穩定、並具可測性的通膨率,可維護民眾的貨幣購買力、降低未來物價的不確定性,提振民眾對貨幣價值及未來展望的信心,有助規劃及執行生產、消費、儲蓄與投資等經濟活動,減少資源配置扭曲,而能間接促進經濟成長。鑑於此,各國央行皆將物價穩定視為重要目標之一,甚或列為首要目標。

一國的物價與產出,係由總需求與總供給共同決定。由於貨幣政策由執行到影響經濟活動所需時間較長,有時間落後,主要國家央行皆將物價穩定定義為中期(或較長期間)的物價穩定。國內方面,生產所需主要原物料大多仰賴進口,物價易受到國際原物料行情(例如油價)影響;另因每年6月至10月間常受颱風、豪雨影響蔬果供應,短期物價較易呈現大幅波動,本行認為中期物價穩定監控宜採區間定義。

鑒於長期以來政府均將國內通膨(CPI上漲率)的經建目標(或國家發展目標)訂在2%以下,且政府施政大抵接受低且穩定的物價定義為2%以下,因此,本行中期監控物價穩定採行CPI年增率介於0%~2%的區間定義

  • 維護對外幣值穩定

維護對外幣值穩定則指新台幣匯率的動態穩定。台灣為小型開放經濟體,貿易依存度高,且資本移動十分頻繁;若匯率過度波動,將不利國內經濟與金融穩定。此外,台灣不是國際貨幣基金(IMF)會員國,在發生金融危機時,無法獲得其奧援,更加凸顯本行維持新台幣匯率穩定的重要性。維持新台幣匯率穩定的好處:確保外匯市場有序運作,有利市場參與者從事交易,包括便於進出口企業對外報價、民眾從事跨國理財與旅遊;亦可紓緩面對的國際金融衝擊,防範金融危機發生。

由於經濟金融情勢瞬息萬變,新台幣匯率不可能一直固定在一個特定水準,本行必須因應國內外經濟金融實況,維持新台幣匯率的動態穩定,以反映基本經濟情勢。自2000年以來,新台幣名目有效匯率(NEER)大致維持在過去36個月移動平均值[1]上下5%[2]的範圍內此係本行為評估新台幣匯率動態穩定所觀察之變動範圍

協助經濟發展

影響一國經濟發展的因素眾多,除貨幣政策外,尚包括財政政策,以及產業、投資、勞動、教育與人口政策等攸關經濟供給面的結構性改革 (structural reforms)。

貨幣政策雖具有反景氣循環(counter-cyclical)的功能,例如,在景氣過熱時,採取緊縮性政策;在景氣不振時,採取寬鬆性政策,有助於穩定經濟,並協助經濟成長。不過,在利率不斷降低的情況下,貨幣政策的效用可能遞減;尤其是在低利率、經濟衰退時,財政乘數(fiscal multiplier)較大,因此,尚有財政空間(fiscal space)的國家,如積極採擴張性財政政策,對提振經濟的效益更大。此外,若經濟成長長期低緩,主要反映供給面長期結構性問題(如創新不足、投資不振、勞動力下滑),須再透過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升級與經濟轉型,方可帶動經濟持續成長。

(三)本行貨幣政策最終目標為何未包括充分就業及促進所得分配平均?

為何本行未直接將充分就業列為貨幣政策最終目標?

國內外相關研究大抵顯示,充分就業與物價穩定目標有衝突,且充分就業難以精確衡量,不宜作為貨幣政策的最終目標[3]。再者,就業情勢會受到諸多非貨幣政策因素所影響,包括人口規模及結構趨勢、勞動力所需的工作類型及技能變化,以及教育及訓練政策等。

貨幣政策雖可輔助勞動市場政策,例如透過提供廠商投資與成長的誘因,來協助勞動市場復甦;但其他政策,如財政政策可提供更好的投資激勵方案,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而勞動政策與結構性政策,則可提高勞動市場的靈活性和效率,對於勞動市場的影響更為直接。根據「中央銀行法」規定,本行經營目標之一為協助經濟發展,實已隱含「促進充分就業」之意涵在內。

本行貨幣政策應否為所得分配不均負責?

「中央銀行法」所訂的貨幣政策最終目標,係以整體經濟利益、全民最大福祉為考量,例如,若通膨率過高,對低所得族群的傷害尤深,故維持物價穩定,有助於避免所得分配不均惡化。本行充分理解,貨幣政策的施行(如政策利率調整)對社會各界影響不一,例如升息會使借款戶的利息支出加重,存款戶的利息收入增加;惟本行貨幣政策的擬定與實施,係以全民受益為考量,而非針對特定族群。

近年來,國際間對央行貨幣政策恐有加劇所得分配不均的疑慮,實因主要國家央行實施極度寬鬆的量化寬鬆(Quantitative Easing, QE)措施,導致全球股價與房價普遍上揚,使得持有較多股票與房地產的族群財富增加。不過,本行並未採行有若先進國家央行的QE,尚無這些疑慮。

此外,如欲改善所得分配不均問題,貨幣政策實力有未逮。國際貨幣基金(IMF)建議[4],應由財政政策(如採行重分配政策、檢討租稅與移轉支付制度)、金融政策(如強化金融包容性、建立合適的法規體系、避免金融危機發生)、教育政策(如加強教育投資、提供更公平的受教機會,提升技術水準)、勞動政策(如矯正勞動市場失靈、注意兼顧公平與效率)等方面著手。

 

[1] 採取36個月的原因包括:(1)符合中期的概念;(2)台灣自第9次景氣循環後(1996年3月起)的每一個循環期間介於33至49個月,平均大致接近3年。新台幣NEER的36個月移動平均可去除循環性、季節性與不規則性等干擾因素,以反映經濟基本面,客觀地呈現新台幣匯率走勢的趨勢性。

[2].假設新台幣NEER變動呈常態分布(normal distribution),5%區間約當1.50倍標準差,前述移動平均上下5%區間值約可涵蓋新台幣NEER的86.64%變動情形。另依據歷史經驗,將區間值設定為上下5%,可提供當前新台幣NEER合適的彈性空間並避免區間值設定過大或過小而無法反映新台幣匯率長期趨勢的情況

[3] 如Santomero, Anthony (2003), “Flexible Commitment or Inflation Targeting for the U.S.?” Business Review Q3 2003, Federal Reserve Bank of Philadelphia, June.;Orphanides, Athanasios(2013), “Is Full Employment An Appropriate Monetary Policy Target?” Paper Written for the Oesterreichische Nationalbank 41st Economics Conference, A Changing Role for Central Banks? Vienna, June 10-11.。

[4] Dabla-Norris, Era, Kalpana Kochhar, Frantisek Ricka, Nujin Suphaphiphat, and Evridiki Tsounta (2015),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Income Inequality: A Global Perspective,” IMF Staff Discussion Note, Ju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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