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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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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31式月、季報申報作業。

發布日期:

關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31式月、季報申報作業,請 查照轉知 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中 央 銀 行 外 匯 局 函
地址:10066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姚子青
電話:(02)2357-1283
傳真:(02)2357-1959
電子信箱:
受文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11月30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拾壹字第101004997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關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31式月、季報申報作業,請 查照轉知 貴行OBU依說明辦理。
說明:
一、旨揭報表及相關表單(檢核公式、代碼對照表)之更新版本,已於本(101)年10月29日函知 貴行OBU在案(台央外拾壹字第1010045475號函)。
二、31式報表之整體業務月報16式(FM1至FM13)、季報2式(FQ1及FQ2)及人民幣業務月報9式(FB1至FB7),於申報本年11月及12月資料時,採雙軌併行作業。修訂後報表請分別於本年12月22日及102年1月25日前傳送完成;修訂前報表則仍請於本年12月10日及102年1月10日前,由現行系統傳送。修訂後27式申報表單將於本年12月7日前,置於本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bcf.cbc.gov.tw/BCF/bcflogin.aspx);其餘4式申報表單(FB8、FMG0、FMG1及FMG2)之更新版本,則將於102年2月1日前,置於該申報系統。
三、本案整體業務月、季報及人民幣業務月報之跨表檢核,新增錯誤訊息自動以電子郵件通知金融機構申報者及自動退回錯誤報表之功能,因此請 貴行於註冊經辦帳號時,填具公家電子郵件信箱,以利系統自動通知作業。
四、旨揭31式更新報表將自102年2月申報該年1月份資料起正式上線。因適逢農曆春節連假,得遞延至2月19日前傳送完成。嗣後,仍請依「國際金融業務分行管理辦法」第4條第3項規定辦理。
五、本案報表申報作業系統相關問題,請電詢本行資訊處黃釗熠先生,電話:2357-1681。
正本:本國銀行總行 (請轉知所屬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外商銀行台北分行 (請轉知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副本:本行經濟研究處、本行資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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