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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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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性金融統計2021年第2季申報作業說明

發布日期:

1.2021第2季及後續季度之資料,皆採用新格式資料上傳至本行「金融資料網路申報系統」,舊格式資料無須再申報。

2.申報銀行可依“LBS文字檔規格”製作文字申報檔,或可採申報系統提供EXCEL檔之“LBS報表格式”填製申報檔並上傳至前述系統。

3.2021年第2季資料申報期限為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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