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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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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市場操作說明

發布日期:

一、何謂公開市場操作?
公開市場操作係指中央銀行在公開的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進行買賣有價證券或發行央行存單的交易。相較於其他政策工具,如貼現窗口制度、存款準備金制度,公開市場操作具有較高的市場性與操作彈性,有利本行主動、迅速因應市場資金情勢,為目前本行最常使用的政策工具。


二、公開市場操作有哪些工具?
本行公開市場操作工具種類主要包括發行央行存單(沖銷資金)、進行債(票)券附買回與買斷交易(挹注資金),分述如下:


(一)發行央行存單
我國因經常帳長期順差,反映國內存在龐大超額儲蓄,銀行體系資金充裕;因此,本行公開市場操作主要係以每日發行央行存單方式沖銷市場餘裕資金,適度調節銀行體系資金,調控準備貨幣於適當水準。
本行存單發行對象包括銀行、全國農業金庫、中華郵政公司、票券金融公司及信用合作社。本行存單發行方式分為申購與標售,申購存單的發行天期主要為7天期、28天期、91天期、182天期,標售存單的發行天期則為364天期、2年期。
央行存單發行利率主要係隨重貼現率調整,並參酌經濟金融情勢與市場資金狀況訂定;央行存單發行利率為市場重要參考利率,並為外界觀察本行貨幣政策動向的重要變數。由於央行存單發行利率與主要貨幣市場利率關係密切,故可藉由定期存單發行機制建構本行利率操作架構,以引導短天期市場利率於適度水準,並可強化貨幣政策的利率管道傳遞機制。


(二)進行債(票)券附買回、買斷交易
本行透過與金融機構進行債(票)券附買回、買斷交易,可提供金融機構所需流動性。本行債(票)券附買回、買斷交易對象包括銀行、票券金融公司、農業金庫、中華郵政公司、具本行公開市場操作指定交易商身分的證券公司;合格交易債(票)券包括央行存單、政府發行或保證的債券、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銀行承兌或保證的票據。
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時期,因應部分金融機構流動性問題,本行於2008年9月26日新增擴大附買回操作機制,將操作對象擴大至全體證券商與保險公司,並延長操作天期至180天,金融機構若有緊急流動性需求者,可主動向本行提出附買回操作申請,此項措施有助提升本行挹注市場資金的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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