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通函彙編
- 21有關票券金融公司總公司以營業人身分經營涉及利率之外匯衍生性商品業務相關申請程序及應遵循事項,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 22修正發布「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全文 16 條;並自107年8月1日施行
- 23「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及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業經本行於107年1月4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00002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07年1月6日生效,檢附規定、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各1份,請查照。
- 24「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業經本行於107年1月4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0000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25「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業經本行於107年1月4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7000000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7年1月6日生效,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 26「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業經本行於106年12月28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60050293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轉知所屬會員,請查照。
- 27修正發布「外幣收兌處設置及管理辦法」全文 16 條
- 28依本行修正發布「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有關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填送本局相關報表之格式及報送方式,配合調整如說明,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辦理。
- 29自即日起,各指定銀行辦理證券商自行買賣外幣有價證券洽借外幣貸款業務,應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30「證券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業經本行於106年3月27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60009338號令修正發布施行,檢附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 31修正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 32修正銀行發行外幣可轉讓定期存單管理要點。
- 33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 34自即日起,指定銀行於經本行許可或備查之網路/行動網路銀行項下,得受理顧客於線上新增自行第三人或他行外匯存款帳戶為約定轉入/受款帳戶,並請依說明辦理(自2018.1.4起停止適用)
- 35有關證券商從事於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掛牌之外幣(含人民幣)計價指數股票型基金(以下簡稱外幣ETF)交易,所涉外匯業務之申請程序及應遵循事項規定如說明,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自2017.3.29起停止適用)
- 36修正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
- 37修正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
- 38為辦理國際清算銀行(BIS)外匯交易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調查統計,請依說明三配合辦理。
- 39自即日起,取得國內債券承銷業務之證券商(含兼營之業者)得逕行辦理募集發行國際債券相關之財務規劃、評估及顧問業務,無須個別經本行許可。請查照轉知所屬會員。(自2017.3.29起停止適用)
- 40為強化金融消費者保護及防制偽鈔,重申銀行業辦理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業務之應遵循事項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