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穩定-簡介
維護金融穩定係各國央行之共同目標,亦是我國中央銀行法定經營目標之一。金融穩定與貨幣穩定實係相輔相成之兩股力量,穩定的物價有助於金融穩定,而只有在金融穩定下,貨幣政策工具之操作才能發揮預期效果。自1990年代以來,國際間陸續發生多起重大金融危機事件,不僅造成國際金融市場動盪不安,更使總體經濟付出相當代價。為避免金融不穩定對國家經濟造成重大損害,近年來國際金融組織及各國央行均積極發展維護金融穩定之架構,期透過系統性之分析及監控,適時採行適當政策或措施,以達到金融穩定之目標。
中央銀行為強化「促進金融穩定」之法定經營目標,經參酌各國央行維護金融穩定之實務作法,於95年1月在金融業務檢查處之下成立「金融穩定評估科」,除依據國際貨幣基金(IMF)發布準則編製我國之金融健全指標外,並參考IMF、歐洲中央銀行及主要國家央行之總體審慎評估方法,逐步建置符合我國金融體系特性之金融穩定評估架構,以及發布金融穩定報告。
維護金融穩定之架構
國際間強化金融穩定評估之發展趨勢
中央銀行加強總體金融穩定之評估與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