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約定分期攤還部分金額後,要求就已償還額度辦理增貸。
(2)每期攤還本利,採前期僅償還少數本利,後期償還大額本利之方式。
(3)申辦短期性房貸,貸款期間僅繳付利息。
是。
1.上開3種情況均屬違反本規定所稱「不得有寬限期」情形。
2.金融機構辦理本項貸款,應就貸款本金及利息合併計算後,平均分攤於貸款年限內按期攤還,分期償還方式得按週或按月方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