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符合以下條件者,得排除本規定之適用: 1. 建物所在地之地方政府法令規定該建物可供營業使用,且借款人主張該建物主要用途實際供借款人本人營業用(出租除外)並有設立登記(或切結於購置建物半年內辦妥設立登記),經金融機構實地查核屬實並落實借款人切結事項者。 2. 上開「借款人本人」僅限獨資、合夥事業之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