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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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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及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業經本行於108年2月15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800070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或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自108年2月17日生效,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發布日期:

中 央 銀 行  函
地址: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2號
承辦人:洪先生
電話:(02)2357-1289
傳真:(02)2357-1265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2月15日
發文字號:台央外柒字第108000785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及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業經本行於108年2月15日以台央外柒字第10800070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並修正為「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或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自108年2月17日生效,檢附修正總說明、修正對照表及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旨揭作業要點第6點規定訂定「指定銀行電子或通訊設備交易匯款性質分類表」如附件1。
二、依旨揭作業要點第11點規定訂定「指定銀行已開辦涉及外匯之電子銀行業務項目月報表」如附件2,指定銀行應依本作業要點規定報送月報表。
正本:本國指定銀行總行(請轉知所屬各外匯業務指定分行)、外商及陸商指定銀行台北分行(請轉知在台分行)
副本: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本行金融業務檢查處、法務室、外匯局外匯交易科、匯款科、外匯稽核科、外匯資料科(均含附件)

檔案下載

  • 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或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作業要點ODT
  • 修正對照表--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及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PDF
  • 修正總說明--指定銀行受理顧客透過電子及通訊設備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要點PDF
  • 指定銀行已開辦涉及外匯之電子銀行業務項目月報表ODS
  • 電子或通訊設備交易匯款性質分類表-匯入匯款PDF
  • 電子或通訊設備交易匯款性質分類表-匯出匯款PDF
收合/CLO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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